(新加坡7日讯)从马来西亚低价购买进口柴油,从油锚地数次转运柴油至新加坡,装入油罐分销客户,没有申报也未取得所需许可,借此逃缴逾340万新元关税和消费税,两名能源公司董事因此各被罚款334万5500新元(约1069万909令吉91仙)。
被告蔡玉峰(51岁)和黄乐贵(48岁)各面对19项抵触《关税法令》的控状,两人周二(6日)分别承认其中3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加坡关税局周二发文告说,蔡玉峰案发时是CNC Petroleum私人有限公司(简称CNC)和PS Energy私人有限公司(简称PSE)的董事总经理,负责监督两家公司的财务和销售;黄乐贵则是两家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营运事务。
CNC和PSE是PS Energy集团旗下的姊妹公司,在新加坡从事末端燃料配送业务。
2024年初,两人策划从马来西亚采购价格较低的柴油,并进口至新加坡,但过程中并未申报进口,也没有取得所需的货物通关许可证。随后,他们再将这些未缴税柴油转售给新加坡客户,以提高CNC的利润。
新加坡关税局在接获通报后展开调查,揭发两人的逃税计划。
调查显示,CNC从马来西亚柔佛州边佳兰的码头购买柴油,由一艘船负责接收柴油,并将柴油运入新加坡海域。
随后,柴油数次在抛勿海峡(Selat Pauh)石油锚地转运到两艘较小船只,再运送到本茱鲁码头(Penjuru Terminal)。这些柴油接著被装入油罐车,并分销给新加坡客户。
黄乐贵负责协调船只和油罐车的调度,以及柴油的接收与转运。
2024年4月至12月期间,两人共进口452万7099公升的汽车柴油,逃缴约90万5419新元(约289万3365令吉11仙)关税。其馀纳入考虑的控状,则涉及逃缴总额约250万205新元(约798万9677令吉60仙)的关税和消费税。
根据新加坡《关税法令》,逃缴关税或消费税者,若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逃税额的20倍,并可被判最长12个月监禁。(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