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先是谎称被经理请客,之后又假装自己是员工,一名妇女在海底捞吃霸王餐,随后还接连犯下偷窃罪,被判入狱8周5天。
被告王柔恩(40岁,译音)共面对5项包括偷窃和欺骗等的控状,昨日承认其中3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2024年10月28日,凌晨约12时17分,被告在巴耶利峇中心的海底捞分店用餐,点了牛肉、伊比利亚黑猪肉、虾滑、田鸡等总值203新元5分(约648令吉84仙)的食物。
约两小时后,当服务生向被告出示账单时,被告突然声称该店店长曾许诺让她免费用餐。然而服务生向店长核实后,店长明确表示并无此事。
被告计谋未逞,竟改口称自己其实是海底捞滨海湾金沙分店的员工。但经店家核查,证实被告并非员工,她也无法出示任何员工证。最终,被告直接径直离开餐厅,未支付一分钱。该店主管得知后,同日报警。
此外,被告在事发一个多月后的12月21日,上午8时13分许,在裕廊西5道第720座组屋楼下的杂货店行窃,未付款便拿走两包价值7新元8角(约24令吉92仙)的葡萄干面包。数分钟后她折返店内,再次顺手牵羊拿走六个价值9新元6角(约30令吉68仙)的参巴江鱼仔面包。
该店店长在3天后调阅闭路电视画面时发现被告行窃,同日报警。被告对偷窃供认不讳,供称是一时冲动犯案。
到了2025年10月6日,傍晚约5时30分,被告再次到裕廊坊的唐吉诃德分店干案,将总值300新元(约958令吉64仙)的商品塞进随身携带的白色袋子里,未付款便离去。直至同月15日,分店销售经理查看监视器画面时才揭发其罪行并报警。
被告求情称患精神病,也在犯错后曾自愿前往警局自首,自己是因家庭压力才犯案。
被告在求情时对所犯下的错误表示后悔,并对浪费公共资源深感抱歉。
她表示,出狱后会积极寻求治疗,并表示自己从未想过要逃避责任,并已向律师承诺会做出改变。
她也解释,当时在海底捞吃霸王餐,是因为一时气愤该名服务生才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