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已婚男为让情妇留在新加坡,不仅充当她的婚姻见证人,还资助她买婚戒、为婚姻注册官准备红包,甚至预付6000新元(约1万9178令吉)报酬给假“新郎”。他原被判监15周,今早上诉成功,刑期减至12周。
被告叶永健(51岁)原本不承认所面对的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在审讯进行到第四天,控方修改了控状内容后,他才改变主意,选择认罪。
《新明日报》报导,他承认一项协助他人假结婚的控状,辩方认为被告的参与度很少,只是个小角色,给予最高罚款1万新元的判刑即可,但法官最终判他坐牢15周。他不满判刑上诉,上诉案今早在高庭审理。
据早前报道,已婚的被告与中国籍女友曹蓉蓉(33岁)于2021年12月相识,并于隔年3月确立恋爱关系。
2022年5月,曹蓉蓉向友人严纪才(39岁)透露,希望通过假结婚的方式,继续留在新加坡。在严纪才的帮助下,她最终与陈威宇(40岁)假结婚,条件是每月需付1500新元(约4794令吉)报酬。
在女友的要求下,被告不仅答应成为她的证婚人,还为她订餐馆。被告也让女方用他的信用卡买婚戒,甚至为婚姻注册官准备
108新元(约345令吉)的红包。
两人注册后,被告也替曹蓉蓉支付每个月1500新元的报酬给陈威宇。同年7月到10月,陈威宇共入袋6000新元。曹蓉蓉过后才把钱还给被告。
根据报道,陈威宇早前已被判坐牢6个月又两周,曹蓉蓉和严纪才则被判坐牢6个月。
高庭法官指出,国家法院法官在判刑时不应考虑被告认罪前的审讯内容,而应仅依据案情及控辩双方的陈词。鉴于被告没有其他待审控状,也应被视为初犯,原判刑罚过重,因此改判他入狱12周。(人名音译)
法官:被告非小角色 罪行应判监
高庭法官也认为被告的罪行应当给予监刑。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国家法院法官在提到被告在上述案件扮演的角色时,以调查官在庭上供词,读出的短信内容,指被告并非单纯的协助促成假结婚,而是会关注曹蓉蓉的准证申请过程,帮忙为申请准证做准备,还会提出建议等。
对此,高庭法官指,国家法院法官在被告选择认罪后,不该考虑审讯中提到的内容,而是参考案情和陈词等在认罪程序中的所规范的范围内。
虽然如此,高庭法官仍同意控方的陈词,认为被告的罪行应当给予监刑,毕竟他在此案中并非只是个小角色,也主动掩盖罪行,从中也获得了他想要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