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以性教育为由,继父竟拉16岁继女手碰他下体、还全裸从后环抱她,甚至邀她一起冲凉。继女勇敢揭发,继父反指她为逃避考试才捏造指控。
被告是一名37岁男子,他面对一项非礼和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但均不认罪。受害者案发时16岁。
案件审讯后,被告于周三(23日)被判罪成,今早被判入狱一年8个月10天,并打鞭3下。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受害者12岁时搬来与被告同住。她形容,被告扮演“中间人”角色,会在她与母亲争吵时劝架。不过,案发前一家人的关系有所改善,遇到分歧时也会沟通解决,她与被告的交流更像朋友。
2022年9月9日,受害者到被告房拿钱买食物,发现他上身裸著、下身盖著被子。当她准备离开时,被告突然询问她与前男友的性关系,以及是否看过色情片,随后把手放在她大腿上“示范”,再拉著她的手触碰其下体。受害者立即将手抽开。
被告声称是在为她进行性教育,随后叫她躺下,说只是想抱抱她。受害者因害怕闭上眼睛,之后感受到被告碰到她大腿内侧。被告还紧抱她说:“谢谢你当我的女儿,对不起”。
被告之后叮嘱受害者不要向他人透露此事,受害者离开前,被告又从后抱住她,下体紧贴在她后腰部位。
一个月后,被告再邀受害者一起冲凉,被拒绝后还称这是父女相处的方式。
少女于2022年10月9日向母亲吐露遭继父侵犯的经过,并要求对方道歉,岂料母亲非但没有保护她,反而指责她引诱继父。母亲甚至强施压要她撤案,最后更出庭为被告辩解。
被告否认罪行,指受害者不想参加数学考试,欲搬回外婆家住,以逃避他和母亲的监管,因此捏造对他的指控。他也指受害者"憎恨"他。
控方反驳,被告的抗辩仅为单纯否认,说法也与法庭现有的证据不符。控方也指,被告的行为并非一时冲动下的偶发失当,而是在同一次接触中持续进行的一系列行为,他每一步举动都在不断试探并逾越界限。
控方指出,受害者的陈述获得了多项证据佐证。除了她在两起事件发生后写下的日记记录外,受害者也在案发后向学校辅导员倾诉了实情。辅导员出庭供证时证实,受害者当时在诉说受害过程时泪流满面。
控方指出,被告捏造不存在的争吵,且供词前后矛盾。被告声称案发时因拒绝继女买食物而引发争执,最终迫于对方发脾气才让步。然而聊天记录显示,被告不但没有拒绝,反而鼓励她购买。
盘问时,被告承认无凭据证明曾拒绝过继女,随后又改口称自己反复拒绝和同意,但无法合理解释原因,控方据此指其说法不可信。
至于“一同冲凉”一事,被告辩称当时只是开玩笑问受害者要不要让帮佣帮她冲凉,否认曾要求与受害者一起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