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私立教育机构经理对3名年龄介于6岁至11岁的学生施暴,其中6岁男童遭连续虐待18小时,造成多处骨折甚至肾衰竭,伤势一度危及生命。涉案经理认罪后被判入狱9年10个月,以及打鞭8下。
现年31岁的被告面对10项包括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蓄意重伤他人和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4项罪名,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告任何可能泄漏受害者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3名受害男童来自中国,案发时分别为6岁、10岁及11岁。
根据案情,被告的阿姨在2012年注册一所私立教育机构,为学生和工人提供住宿,也为外国学生提供管理谘询服务。被告在2016年开始担任机构经理,职责包括照顾住宿生、教小学生数学和英文,以及检查作业。
6岁男童是伤势最重的受害者,2023年1月搬入机构。被告经常惩罚他,包括要求男孩做出伏地挺身的姿势、强迫他睡在厕所,其间只给他面包和水代替正餐。
2023年1月10日和11日,被告用衣架多次击打男童臀部。3月9日,下午约3时45分,他要求男童在学习英文时做出伏地挺身的姿势。一个多小时后,男孩喊饿,被告不准他用餐,要求他继续伏地挺身。
这仅是男童连续受虐18小时的开端。凌晨2时至隔天清晨7时期间,被告不时用衣架殴打男童,甚至把椅子放在男童身上,再坐上去。被告还逼迫男童在盆中小便,男童口渴时再命令他喝下。
3月10日,清晨6时许,被告与男童父亲通话,请对方让他管教男童,但未告知会采用体罚。随后,他告知男童,父母已允许他的管教,并不让男孩到学校上学。
同天下午2时至傍晚7时期间,被告继续施暴,包括用双手和衣架殴打男孩和踩踏他的身体,其中一个衣架在过程中被打断。
他的种种暴行被电眼摄录下来,男孩至少被打了620次,背部和臀部被踩踏不少于45次。
被告的阿姨在傍晚7时许回到单位,发现男孩的情况后制止被告,把男孩从厕所抱出。被告因担心被逮捕,阻止她带男孩到医院治疗。阿姨在三天后(13日)联络男童父母,男童在14日凌晨呼吸困难且严重咳嗽入院。
男童送院后进入加护病房,情况严重,因挫伤引起肺水肿、肾衰竭、横纹肌溶解、严重高血压、心脏瓣膜关闭不全,身上也有六根肋骨骨折。接受治疗后,他于3月28日转入普通病房,4月28日出院。
另外两名受害学生则遭到被告掌掴、拳打、以衣架鞭打和被要求做出和维持俯卧撑姿势等。
医院在治疗6岁男童时向警方报案,被告于3月14日被逮捕。
被告代表律师称,被告年幼时曾遭父兄施暴却无力反抗,他患有的适应障碍与所犯下的罪行有关。
不过,国家法院法官吴约翰周五(8月21日)下判时说,被告年幼时曾遭受施虐者的伤害,本应更明白受害人的感受,避免对信任他、由他照顾的孩童施加伤害。这些不幸经验不能成为被告残忍虐待受害者的理由。
法官也指出,案发后,被告因害怕承担后果而阻止阿姨带受虐男童就医,担心罪行败露。在虐待男童长达18小时的过程中,被告仍能照顾其他学生并与他们互动。这显示被告具备基本的认知能力,并非精神失常,清楚明白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被告律师在法官下判后,代被告申请延后一周服刑,但遭控方反对,指法庭在他认罪后已给予被告6周处理个人事务。法官最后没有批准申请,下令被告即日起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