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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9日讯) 马来西亚男子来新充当钱骡,不法分子为追踪他的位置,在他手机安装应用程程以防他卷款逃,也在他收取大笔款项时,使用视讯“监视”。

来自马来西亚砂拉越的被告陈存民(27岁,译音)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10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经朋友介绍,应征一份与“护照申请的门路”有关的新加坡工作,并接受面试。他在面试后,被要求提供自拍照、护照资料和母亲的联络。

之后,他被安排到新山一酒店和3名素未谋面的文身男子见面,对方解释说,这是一份“走后门的工作”,他需要前往他们提供的地点,并向身份不明的人士收取款项。为了防止被告携款潜逃,对方在被告的手机里安装了一款应用程序,以即时追踪他的定位。

被告也被指示在与他人碰面收钱时,必须戴口罩,并避免在有监视器的地点收钱。作为回报,被告每天可获得400令吉报酬。

今年1月2日,被告乘飞机从砂拉越到新山,并在隔天入住当地一家酒店,之后往返马新干案。期间,他主要透过Telegram与一名叫“朱迪”的人联系。每天入境新加坡前,他都必须拍下自己的当日服装寄给对方,抵达指定地点后,还要发送即时定位以供核对。

1月4日,上午约9时55分,被告到汤申路上段向一名中国籍男子收取约一万新元(约3万1054令吉13仙)现金时,鉴于交易金额较大,“朱迪”指示被告在会面期间与他保持视讯通话,被告遂一照办。

被告最终于1月7日在劳明达一带试图向一名中国籍男子收取1200新元(约3726令吉50仙)时被捕。该受害者先前坠入移民骗局。

短短4天内,被告共向11名坠入骗局的受害者,收取超过4万新元(约12万4216令吉52仙)赃物款。

案情指出,被告在今年1月3日至6日期间,每天频繁往返新加坡与新山两地。其间,他涉嫌流窜至宏茂桥、牛车水、武吉巴督以及某体育馆等地,向11名受害者收取介于1000新元(约3105令吉41)至1万3000新元(约4万370令吉37仙)不等的款项。每当他返回新山酒店后,便会将当天收到的全部赃物款上缴给一名身份不明人士。

调查显示,被告所收取的款项涉及来自诈骗案的受害者,包括求职诈骗以及虚假承诺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加急申请”诈骗。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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