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 一名39岁马来西亚男子和一名35岁马来西亚女子因涉及两起诈骗案遭到新加坡警方逮捕,自3月以来,因协助诈骗集团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而在新加坡落网的马来西亚籍嫌犯已增加到15人。
新加坡警方周四(16日)发文告透露,本月9日接获一名29岁受害者的报案。这名受害者先前收到自称是汇丰银行员工的电话,指受害者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当受害者否认,对方把电话转接给另一名自称是警员的人。
这名“警员”指受害者的身分可能被盗用,并卷入一宗洗钱案,于是要求受害者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资料等,并指示她购买11万5000新元(约35万7875令吉40仙)的黄金,以协助调查。
在购买黄金后,她接到指示,必须将黄金放在武吉班让一带的一间店中,并前往附近的一间银行与另一位“警员”见面。受害者是在被通知可“慢慢地”前往银行时才觉得事情不对劲。
在第二起案件中,警方透露,本月11日收到一名38岁受害者的通报。受害者被一名自称是SIMBA电信公司的人员联络,指她的身分被用来申请行动服务配套。在否认申请后,对方将电话转交给了所谓的“另一个部门”以取消配套。
不久后,受害者也收到了自称是律政部官员的电话。 “官员”称受害者涉及一宗洗钱案并要求她将价值1250新元(约3889令吉95仙)的银条交给一位代理,以协助调查。受害者是在将银条交给代理后没有收到确认信,才发现自己被骗。
警方反诈欺指挥处展开调查后,确认了涉及这两起案件的39岁男子和35岁女子的身份。他们是在本月15日试图离境时落网。警方在他们身上搜出首饰和金条。这些财物相信来自诈骗案的受害者。
初步调查显示,他们涉嫌受不明身份人士指使,从诈骗受害者收取现金和首饰,然后转交给其他身份不明人士。这些不明人士相信是跨国诈骗集团的成员。
两名嫌犯周五(17日)在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名下被控。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罚款不超过50万新元(约155万5980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指出,近期发现越来越多马来西亚籍人士入境我国,协助诈骗集团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当局强调,将严厉对付所有涉及诈骗活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