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马来西亚籍罗里司机面对经济困难找上司借钱,对方却提议他把违禁品运入狮城换取报酬,殊不知运送的3万7000件违禁品是市价近27万新元(约83万9683令吉39仙)的电子烟、加热烟弹、加热不燃烧设备等。
马来西亚籍被告杰加蒂斯瓦兰(28岁)共面对3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他承认其中一项控状,被判坐牢22周。
根据案情,被告在事发时是马来西亚运输公司的罗里司机。由于遇到经济困难,向上司“大卫”借5000令吉,但对方没把钱借给他,反而提议他把违禁品运入狮城,再给他报酬。
上司仅透露,这些违禁品会藏在运进狮城的合法物品里,被告进一步询问更多详情时,对方拒绝告诉他。被告最后接受大卫的提议。
2026年2月2日凌晨4时,被告接到上司的指示,到公司去取罗里。被告当时被告知,罗里内有大量违禁品,因此被告还安排一男子与他同行,以便在送货时可以帮忙卸货。被告也没告知对方,他们会运违禁品。
虽然被告已知道违禁品就藏在货物里,但他和男子在出发前都没有检查罗厘。被告拿了需要清关的文件和货物证后,和男子一同出发到狮城。
上司也通知被告,在他通关过后才会告知他送货地点。被告并不知道自己会获得多少报酬,只知道成功送货才会拿到钱。这也是他首次走私违禁品到新加坡。
凌晨4时35分,被告驾驶的罗里在大士关卡被官员检查时,被发现藏有3万6971样违禁品,当中包括电子烟、电子烟弹、加热烟弹、加热不燃烧设备。卫生科学局随即到场调查,并起获所有违禁品。调查揭露,这些违禁品的市价预估为27万6661新元(约86万401令吉88仙)。
被告求情时说,父亲视力受损,母亲行走困难,即将接受手术,家里还有弟弟和妹妹在上学,他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也要支付家人在马来西亚的租金。
他也说,他还押在狮城期间,都无法缴付租金,若继续没有缴付租金,家人会流离失所。
他称,当时是因为面对经济困难才会犯罪,为自己所为感到惭愧,希望法官能够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