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 马来西亚无业男在面子书找到钱骡工作,越堤到新加坡向坠入投资骗局的年长受害者收取现金和金条,一个月内为犯罪集团转移价值超过50万新元(约154万7411令吉)的现金和金条,落网后被判坐牢两年7个月。
马来西亚籍被告王耀申(23岁,译音)日前(23日)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的控状后被判刑。
根据案情,被告事发时没有工作,他2025年在面子书上找到一份工作,一名叫亚历克斯的人让他去其他国家收现金和金条,每完成一次,就能获得2000令吉到3000令吉的佣金。
被告接下工作后,被指示到新加坡与骗案受害者见面,并向他们收取现金和金条。
被告在10月9日、11日和17日入境狮城,分别在盛港、女皇镇和后港向3名受害者收了价值共39万5301新元(约122万3386令吉23仙)的金条和10万7250新元(约33万1919令吉66仙)现金。两男一女受害者的年龄介于51到66岁,他们都是投资骗案的受害者。
假“投资顾问”告诉受害者,要在15至20分钟内为投资账号充值,否则投资失效,但银行转账太慢,或无法直接为投资账号充值大笔金额,所以要把现金和金条交给被告,才能立即充值。
被告拿到现金和金条后,通知团伙的成员,再按指示把这些现金和金条交给其他在狮城的跑腿,或者等人把他从新加坡接到吉隆坡,再按指示把现金和金条放在某处住宅的垃圾桶。
被告在10月18日被逮捕,落网前共赚了6000令吉的佣金。
控方指出,被告参与马来西亚和狮城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的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扮演不同角色,包括实施投资诈骗,以及随后处理和转移犯罪所得。
此外,被告的罪行也涉及跨国因素,被告是外国人,却到新加坡犯罪,作案手法也是预谋好的,每步操作都接到特定指示,还和其他人合作。
控方也说,该投资骗局针对年长者或退休人士,被告明知这些是脆弱的人,但还是继续参与团伙的活动,并在一个月内就涉及3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