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 马来西亚TikTok直播主为赚快钱当钱骡,三度越堤前往新加坡为犯罪集团接收11万4000新元(约35万2030令吉97仙)现金,每次都会找没有电眼的地方向受害者收钱,还以密码确认,之后再易装把钱交给他人。

被告是31岁的张世豪(译音,马来西亚籍),他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住在柔佛新山,是名TikTok直播主,每月赚取约4000令吉收入。

2024年9月,被告的朋友“杰佛瑞”介绍一份钱骡的工作给他,要被告到新加坡向他人收钱,然后再将钱交给另一人。

被告接下工作后,从2024年9月或10月起,每月到新加坡约一两次,直到2025年7月28日被捕为止。

杰佛瑞或杰佛瑞的同谋会事先传简讯给被告,问他是否有空到新加坡执行任务,待被告确认有空后,便将收款地点、时间、以及数额告知给被告。

被告当天抵达交易地点后,会观察周围环境,确保附近没有闭路电视后,再向杰弗瑞或杰弗瑞的同谋报告所在位置。

杰佛瑞或杰佛瑞的同谋便将受害者的照片传给被告。被告与受害者见面后,会喊出暗号,出示一张两新元(约6令吉18仙)钞票的编码作为“密码”,确认身分后才收钱。

被告收到钱后换装,然后将钱交给另一名共犯。被告在2025年4月4日至7月28日间,在新加坡向3名受害者接收共11万4000新元款项。 

案情显示,杰佛瑞在招募被告时,表示被告每完成一次工作,可赚取1000至2000令吉的酬劳。

第一名受害者是一名30岁的品质检验员,他在2025年4月4日将2万3000新元(约7万1023令吉79仙)现金交给被告,地点在裕廊坊。

第二名受害者则是一名48岁的女私召车司机,她在2025年4月21日,于碧山11街第508座组屋将4万4000新元(约13万5871令吉60仙)交给被告。

第三名受害者是一名56岁的退休人士,她在2025年7月28日到金光坊将4万7000新元(约14万5135令吉58仙)交给被告。

被告与第三名受害者交易后,到亚峇街一带的酒店与一名同谋见面。被告在把钱交给同谋时,被跟踪他已久的新加坡商业事务局人员逮捕。

调查揭露,受害者落入了假公安骗局后,把钱交给被告。

被告共赚取至少8000至1万令吉酬劳。被告至今没有给予受害者任何赔偿。

被告认罪后,周三被判坐牢一年10个月,罚款2427新元(约7494令吉55仙)。

依据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被告没有支付罚款,以多坐牢10天代替。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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