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从12月1日起,新加坡永久居民若身在新加坡境外且无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如果要保留永久居民的身份,必须在180天内申请再入境许可。如果申请获批,将能保留永久居民身分。

这同现有的条例不同。目前,新加坡永久居民若身在新加坡境外,且无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就会立即丧失永久居民身分。

新加坡内政部发文告说,新措施是2023年9月通过的《移民修正法令》的一部分。有关法令的大部分条款已在早前生效,剩馀的修法内容,包括上述措施及移民与关卡局周五(28日)宣布的“禁止登机指示”(No-Boarding Directive,简称 NBD),将于12月1日生效。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将于12月1日,在官方网站上更新永久居民入境许可证和再入境许可证的相关条件。所有永久居民都应遵守这些条件,以及我国的法律。

他们如果犯下刑事罪,包括吸食受管制毒品,或行为不当,包括干预新加坡内政、将外国政治引入新加坡、以及破坏新加坡的社会和谐,都构成违反入境许可和再入境许可的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可能被撤销。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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