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缅甸籍便利商店老板无照提供跨国汇款服务,2年多涉及款项高达146万4230新元(约466万616令吉27仙),并从中赚取约1万5086新元(约4万8018令吉45仙)佣金。
被告是55岁的敦乃东(译音),他面对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和一项抵触外币兑换与汇款业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在柏龄大厦经营一间便利商店。他聘有一名员工,被告妻子也会在店里帮忙。
员工在2019年间向被告和被告妻子提议,为到店顾客提供汇款服务。被告与妻子虽知道他们需要执照才能提供汇款服务,但最后还是接受了员工的提议。
被告会告知员工当天的汇率,他为了吸引顾客,所提供的汇率比线上的低。员工会用他的缅甸银行户头以及手机里的WavePay应用程式为顾客汇款。被告则定时为员工的WavePay户头充值,被告妻子在员工休假时接过汇款工作。
被告从每笔汇款交易中收取2新元(约6令吉)至5新元(约15令吉)的服务费,周日可处理约400新元(约1273令吉)至500新元(约1591令吉)的款项,周末则可处理约5000新元(约1万5914令吉)款项。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接获情报后,2021年11月28日突击被告的商店。
调查揭露,被告在2019年8月22日至2021年11月间,与员工和妻子共处理2890笔总值146万4230新元的汇款交易。他们透过汇率差价赚取汇款总额约1%的利润,外加服务费,共获利约1万5086新元。
控方陈词表示,被告罪行涉及的款项大,且长时间犯罪,在假释期间犯罪,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0至11周又5天。
控方透露,被告早前因拥有或储藏“未缴税货品”而被判坐牢,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9月5日获得假释。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昨午认罪后,透过通译员求情时表示,自己有4名正在求学的孩子,最小的女儿才6岁。
他表示,大儿子打算到加拿大求学,需要时间准备学费,以及为另3名孩子更新长期准证,希望展期服刑。
案展明年1月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