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 18岁少年因手头紧,竟与3名同伙“组团”抢劫表商,手持羽毛球拍企图抢走一块价值近9万新元(约28万6321令吉32仙)的劳力士名表,表商及时报警逃过一劫。
18岁的马来西亚籍被告蔡佳乐,案发时是名学生,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共面对六项控状,包括企图抢劫、欺骗、抵触滥用电脑法令,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他承认其中两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同案别的被告还包括沈德仁(20岁)与约书亚尼特什(18岁)。另有两名涉案者沙士文杰和杰登。
案情显示,34岁的受害者在网购平台Carousell上售卖一只价值8万9300新元(约28万4094令吉38仙)的劳力士Daytona手表。
今年5月26日,受害者的员工告知,有人有意买表,并约在金文泰3道第432座组屋交易。
同天,杰登致电约书亚,称有“工作”介绍,要他组建4人小组抢劫名表,并承诺事后每人分得一万新元(约3万1813令吉48仙)。
约书亚同意后,找来被告与沙士文杰,再由沙士文杰招募沈德仁。4人将行动定于隔日,被告因急需用钱答应参与。
翌日(27日)傍晚6时许,4人抵达现场,因见到第一名潜在卖家身材魁梧而临阵退缩。随后,杰登因害怕提前离开。馀下3人移至3楼埋伏,准备向第二名卖家下手。
傍晚约7时50分,受害者抵达。3人计划要求受害者展示手表,若遭拒绝便恐吓对方,再抢走劳力士名表。约15分钟后,受害者上楼。
此时,沈德仁因害怕躲到电梯旁,被告与约书亚上前接触受害者,被告手中仍拿著羽毛球拍。
当约书亚要求查看手表时,受害者察觉异常,拒绝展示并迅速离开报警。抢劫因此未遂。
被告于5月28日落网。
此外,被告也涉及把自己的银行户头卖给不明人士使用。
今年3月,被告透过社群平台Telegram结识一名陌生人,对方答应支付100新元(约318令吉13仙)报酬,他便把名下银行帐户交给对方使用。
随后,一名27岁女子误信投资骗局,被骗将7108新元(约2万2613令吉2仙)汇入该帐户。警方4月10日冻结帐户内的诈骗赃物。
被告同一天在母亲建议下主动报警,至今也未收到承诺的100新元。
控方指出,尽管被告年轻,具备一定改造因素,但因罪行严重,需判处具威慑力的刑罚。企图抢劫最高可判7年监禁及鞭刑,加上被告涉及多项与财产相关的控状,案情更显严重。
法官下令为被告安排缓刑与改造训练评估,待报告出炉后再作裁决。被告目前继续还押,案展明年1月6日下判。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