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马来西亚男子涉嫌提供非法跨境私召车服务,被发现后竟试图贿赂一名交警50新元(约160令吉17仙),今早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发表文告表示,44岁的马来西亚男子李家明(译音)是在上月23日,被一名交警发现提供非法跨境私召车服务。男子涉嫌为了要求交警放他一马,贿赂交警50新元。交警没有收贿,案件之后交由警方处理。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今早透过视讯方式面控,面对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控方表示,已准备好接受被告认罪。被告也表示有意认罪,没有钱请律师,但他称自己没有贿赂交警,只是在试探对方而已。
由于被告称没有意图贿赂交警,法官不能接受被告的认罪,案件展至本月17日进行审前会议。
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5000新元(约4万8050令吉60仙)保释在外,不过被告表示找不到新加坡担保人。若罪名成立,抵触防止贪污法令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新元(约32万3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