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马来西亚男子来新加坡找哥哥,怎料途中闯红灯,撞上正在过马路的68岁老翁,导致他前后动了11次手术,留下永久性的认知障碍,右脚行动也困难,原被判监禁两年一个月,被告向高庭提出上诉,成功让刑期减至一年10个月。
马来西亚籍被告陈冠胜(37岁)早前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受害者是68岁的新加坡男子蔡德金。
国家法院法官在考虑到被告的罪责与造成伤害的严重性后,判被告坐牢两年一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8年。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2023年8月28日,晚上10时许,被告开著马来西亚注册的轿车,通过大士关卡入境新加坡,之后往裕廊东的方向行驶。当车子来到裕廊商业大道往裕廊东第13街方向的路段时,车子行驶在三条车道的中间车道。
根据庭上播放的行车记录器画面,车子在开到一处交通灯的6秒前,交通灯已经从黄转红,但被告没减速或停下,直闯红灯往左边车道移动,结果撞上正在过马路的蔡德金。
蔡德金昏迷送院,头部重创、头骨骨折、右脚严重受伤,急需动手术。
2023年8月29日到隔年的1月20日之间,蔡金德共动了11次手术,住院74天,进行20天复健,拿了359天的住院病假。
蔡德金因此车祸,留下永久性的认知障碍,右脚行动困难,自我察觉能力变差,也影响了注意力、辨别能力以及表达能力。
被告提出上诉,案件周四在高庭审理,被告的代表律师说,被告当时来新加坡找哥哥,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被告过去这两年过得煎熬,因车祸受创,脑海不时会闪过事发画面。
律师指出,被告原本不想上诉,但他认为有减少刑期的空间,最后被告才提出申请。
他强调,被告事发前一直是个奉公守法的人,事发地点灯光昏暗,受害人突然出现,才会酿成车祸,因此希望法官考虑较短的监刑。
律师称,老翁因车祸送院,才发现自己罹患胸腺癌。
律师表示,虽然没能确定是否因此延长他的寿命,但部分住院病假是用在治疗胸腺癌。
对此,控方反驳指重点在于被告闯红灯,且导致受害人永久地认知障碍和右脚行动困难,这些都是被告造成的伤害。
高庭法官做出裁决时说,虽然被告造成的伤害大,但考虑到被告罪责低,认为一年10个月监禁更为恰当。 (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