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许建忠。 (档案照片)

(新加坡22日讯)警官接受非法赌窟头目的贿赂,在警方展开突击前放出风声,还把同事介绍对方认识,两年内收下超过4万5000新元(约14万8692令吉51仙)贿赂,上述收贿行经曝光后潜逃中国,却在当地犯罪入狱,导致行踪曝光,刑满出狱后被遣返新加坡,时隔近17年被控。

当年收贿时是刑事侦查局助理警监的许建忠,如今已52岁。他面对1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一项警察部队法令的控状,周三(21日)在法庭上认罪。控方请法官判他坐牢9年至11年,案件展期至5月26日下判。

许建忠相信也是新加坡首个因贿赂潜逃,被贪污调查局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公务员。

被告许建忠。 (档案照片)
被告许建忠。 (档案照片)

行贿者是非法赌窟头目蔡振和(译音),他早前就因为经营非法赌窟而臭名昭著。

被告在2005年认识蔡振和,得知对方经营的赌窟常会被警方突击。

案情显示,2005年年尾,被告正在进行离婚诉讼,无法负担法律费用。被告找同事借钱不果后,想到这名同事与蔡振和熟络,于是拜托同事向蔡振和求助。

蔡振和一方面担心一旦拒绝会遭被告对付,另一方面又希望借此拉拢被告,利用被告职务上的方便协助自己。他于是答应帮忙,交给被告1万5000新元(约4万9564令吉17仙)。

被告后来又因背负了2万4000新元(约7万9302令吉67仙)卡债找蔡振和帮忙,两人也越走越近。被告也把蔡振和介绍给同事认识,并要求蔡振和为他们支付酒钱。

庭上透露,被告在2006年多次与蔡振和到酒廊消费,每次都由后者买单。被告后来连同事也叫来,蔡振和前后都为他们支付至少2万7000新元(约8万9215令吉51仙)酒钱和娱乐费。

作为回报,被告向蔡振和透露可能被警方突击的赌窟,也帮蔡振和查探一名被还押同伙的资讯。

被告共介绍蔡振和给至少5名同事认识,其中一人后来也接受蔡振和的贿赂,在警方展开突击行动前为后者通风报信。

根据控状,从2006年至2007年间,被告在非法借贷取缔组工作时,前后收下蔡振和超过4万5000新元的贿赂。

庭上披露,2007年7月,被告在中国旅游时得知警方正对他展开调查。为了躲避追查,被告决定继续留在中国。法庭随之对他发出逮捕令。

被告在中国逾期逗留期间,因为犯下其他罪行而在中国重庆入狱,他刑满出狱遣返新加坡,2024年4月28日抵达樟宜机场时被逮捕,时隔近17年后面控。

法庭文件并未公开被告在中国犯下的罪名。据了解,被告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涉及钱财纠纷。

被告擅离职守共16年9个月13天,至今仍被拘留。

涉案的蔡振和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四年半,外加罚款2万新元(约6万6085令吉56仙)。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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