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 幼儿园前教师涉虐待4名幼童,包括强行给孩子灌水、不顾孩子的挣扎哭喊,反复强迫躺下等,结果被判入狱一年5个月2周。
被告林敏(35岁,译音)共面对4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两项使用刑事武力的罪名,她对其中3项认罪后,法官将另一项纳入判决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2020年3月加入馨乐园当教师,案发时是受害孩童的华文教师,受害孩童的年龄介于一岁至3岁。
为保护这些孩子,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能泄漏受害者身分的资料,包括具体案发地点。
2023年6月30日下午,被告看见一个一岁10个月大女童的水瓶里的水仍是满的,知道她没有喝水,于是把水瓶推向女童,要她喝水。但是,坐在地上的女孩没好好喝,水洒在衣服上。
被告再次把水瓶递过去时,女孩把头撇向一边,她见状竟使劲抓住孩子的嘴说:“不,喝水。”女孩开始大哭,被告提高声量重复要她喝水,并继续把水瓶推过去,后来还强行让孩子躺下,捏著她的双颊往嘴里灌水。这导致仍在哭泣的女童被水呛著,咳了起来。
同月的两个下午,被告也粗暴对待一名2岁5个月大的男童。 6月27日,被告因男童不想喝水而动怒,强迫他躺下,但他又坐了起来。被告随后不顾孩子挣扎哭喊,至少两次把他抓回来要他躺下。在这过程中,被告还不断嘟囔,说男孩“爬得很快”、“可以去日本参加相扑”、“该打嘴巴”等。
6月30日,这名男童在被告要喂他喝水时,不停地哭喊并推开她。被告非常生气,多次用手抓著男童的额头让他往后仰。后来,她警告男童若不喝水便会亲自喂他,男童听后乖乖服从。
上述两名孩童的父母始终未察觉孩子被粗暴对待,直到8月17日接到院方的通知。
女童父母说,女儿有时会在半夜惊醒,哭喊“不要”和“拜拜,老师”,原来女儿的意思是要被告离开;男童的父母则告诉警方,儿子不喜欢陌生人触碰他的头部和背后,有时会哭著说不想上学,也会做梦。
其他控状显示,被告在2023年5月2日,强行要一名3岁女童坐在椅子上,往她嘴里灌水;6月28日,被告也用书本拍打另一名两岁男童的臀部,共打了5下。
根据馨乐园的指导原则,教师对行为不端的孩子只能给予口头管教和劝告,或者取走他们最喜欢的玩具或游戏,若这些方法无效则向校长谘询。无论任何情况,教师都不能对孩子动手。
被告律师早前求情时说,本案与其他涉及有意伤害儿童的案子不同,幼童脱水是非常危险的,被告为了确保孩童喝水才会这么做,而不是出于残忍的心态,而且没有危害孩童的生命,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指出,受害者都很年幼,难以表达受虐经历,被告的罪行因此不易被发现。此外,即使孩童感到痛苦,她仍坚持自己的行为,无视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控方因此促请法官判她坐牢一年半至两年。
承审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吴约翰周四(13日)下判时说,他不同意辩方的说法,即被告是为孩子的福利著想,是因为关心过度而导致犯罪。
法官指出,被告在试图让孩童喝水时,明显无视她的不当行为已造成负面影响。虽然被告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但这些不当行为对受害孩童、他们的父母,以及其他目睹这一切的孩童所造成的心理创伤不容忽视。
法官判处,被告监禁一年5个月两周。
法官做出判决后,被告透过律师要求延后一周服刑。法官批准被告在下周五(21日)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