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金玉华黄金贸易公司(Genneva)4名前代理涉嫌欺骗当铺案,再有一人被判刑。
新加坡警方发表文告说,58岁的被告张金夏(译音)上周四(6日)被定罪,今日被判处坐牢9个月,成为这起案件中、第二名被判刑的被告。
文告透露,被告已经针对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诉。
案情显示,金玉华在2008年到2012年间推出“黄金回购计划”,以高达36%的高额年回报率游说客户购买黄金。公司接著要求客户将金条寄放在公司检测,3天后就会归还同等黄金。
2012年8月,已陷入财务困境的金玉华,以检测黄金为名,向客户收回大约3500公斤的黄金,然后将金条出售、典当或交给其他客户。该公司最终在一个月后结业,当时仍拖欠客户约640公斤的黄金。
金玉华的采购主管朱志龙(译音)负责将这些金条典当。由于每人典当的金条重量有限,被告答应帮忙,并以16万8000新元(约55万8479令吉4仙),将3公斤金条典当给当铺,过后却向当铺谎称遗失当票,把黄金赎回后,再转当给另一家当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