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无家可归的学生在天桥上持剃须刀试图抢劫双脚无力的六旬嫂,用手摀嘴还多次划伤她的手臂与颈项,直到阿嫂咬他才松手,但他竟回咬阿嫂后,方弃械逃跑。

现年26岁的印度籍被告莎舍早前不承认一项企图抢劫导致重伤的罪刑,案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

被告周二承认另两项偷窃与蓄意重伤他人的控状后,被判坐牢8年半,打鞭12下以及罚款1000新元(约3320令吉12仙)。

根据早前报道,事件发生在2022年11月10日,晚上8时30分,地点是蒙巴登路的一座天桥。 受害者是一名64岁的超市店员,与被告素不相识。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案发当晚,受害者下班后搭巴士回家,双腿无力的她无法爬上天桥,于是搭乘电梯上天桥,前往对面巴士站换车。

被告当时无家可归,因持学生准证无法在新加坡工作。他在巴士站看到受害者,目见她走向电梯,随后取出一把未使用的一次性剃须刀,拆开包装后,藏在右手掌心,尾随她上了天桥。

当受害者走到天桥中段时,突然遭被告袭击。被告从身后扑上,用左手紧摀她的嘴巴,并强行箍住她的身体,让她无法挣脱。受害者拼命挣扎,被告随即用剃刀划破她的颈部。受害者转身面对被告时,被告不断用英语大喊:“钱,钱!”,逼她交出财物。

受害者还来不及掏钱,便被被告反复割伤手臂。受害者不肯就范奋力挣扎,纠缠中受害者的口罩脱落,她趁机大喊“抢劫!”,试图引起注意。

被告见状,立刻摀住她的嘴,她情急之下咬了被告的手,迫使对方松开。然而,被告在逃跑前反咬她的手腕,随后将剃刀丢在天桥上,逃离现场。

受害者随后报警,警方迅速锁定了被告,并在隔日凌晨2时20分,在东海岸公园将被告逮捕。

受害者事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后发现她的颈部,左右手臂都有多处割伤。她共获得30天住院病假,并在出院后的33天内只适合进行轻便职务,总计有63天无法正常生活。

被告声称,是受害者先爆粗攻击他,他出于自卫才掏出剃须刀,控方斥他厚颜无耻颠倒黑白。

被告的代表律师说,被告在案发当天下午在天桥上与受害者擦肩而过时,右手不慎碰到对方的手。被告称他当下向受害者道歉,但对方竟然爆粗,也以种族歧视言论辱骂他。二人因此发生争执,他称受害者伸手揪住他的鼻子,指甲深深嵌​​入他的鼻孔,令他感到剧痛。

被告还称,受害者咬伤了他的左手指,他才愤而从背包里取出剃须刀,仅想吓退对方,但受害者依然步步紧逼。他无奈之下挥舞剃须刀,才导致对方左臂被刮伤。

控方斥责被告为了脱罪,厚颜无耻地编造荒谬故事,企图将一名年老体弱的受害者描述成凶恶的加害者。

控方驳斥被告的说法,指受害者是一名可信的证人,若受害者真的对他先发动袭击,被告应报警。

控方指出,被告在被警方调查期间再度干案,无视法律权威,被告的精神状况不构成求情因素,所有证据均表明他具备明确
的抢劫意图,因此要求法官重判。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不只不认罪,甚至在向心理卫生学院医生描述病情时谎报情况,看不出他有任何悔意。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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