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大马职业羽球员李梓嘉今日向高庭申请禁令,限制父亲和姐姐在李梓嘉管理私人有限公司的权力。
被列为本案答辩人的李梓嘉父亲李志兴及弟弟李绹,分别身著黑色衬衫和褐色T恤于今早8时到抵达吉隆坡法庭。
据记者观察,李梓嘉尚未抵达法庭。
此案于今早9时,由吉隆坡高庭法官梁伟鸿(音译)审理。
据悉,法官将先在内庭进行调解程序。若调解不成功,案件才会在公开法庭进行聆讯。
据早前报导,李梓嘉因旗下管理公司LZJ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管理权争议,向高庭申请禁令,要求禁止父亲和姐姐在未获法庭批准的情况下,为自己批准额外的财务福利,或作出重大公司决策。
他将LZJ Management公司、父亲李志兴、姐姐李梓瑜及弟弟李绹列为案件答辩人。
他要求在案件审理期间,父亲和姐姐不得批准向自己发放月薪以外的董事酬金、津贴、花红或其他额外报酬。
此外,两人若要委任或撤换董事、委任公司秘书、出售公司重大资产、发行新股或调整公司股权结构,都必须事先获得法庭批准。
除了申请禁令,李梓嘉也要求法庭下令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以解决公司目前面对的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