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大马羽球男单名将李梓嘉的代表律师表示,李梓嘉正寻求法庭颁布禁令,以召开旗下管理公司LZJ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股东大会。
据《星报》报导,代表李梓嘉的 Faisal & Zayd 律师事务所律师阿末再德指出,这项与原诉传票相关的禁令申请,主要是为了取得法庭庭令,以便召开公司特别股东大会。
“基本上,这只是一项让我们召开公司特别股东大会的申请,仅此而已。”
“双方之间并没有任何指控,这纯粹是为了让股东大会得以举行。”
“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这只是一项旨在维持各方现状的申请,确保在会议举行之前不会有任何变动,一切维持原状。”
李梓嘉于今年7月2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的文件显示,他要求法庭向父亲李志兴及姐姐李梓瑜发出临时禁令,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批准向自己发放月薪以外的董事酬金、津贴、花红或其他额外报酬。
法庭文件也显示,李梓嘉将其父亲李志兴、姐姐李梓瑜,以及弟弟李绹列为答辩人。
李梓嘉在提交法庭的宣誓书中指出,公司原定于去年12月22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尽管上述3人已收到会议通知,最终仍未出席;由于出席人数不足,会议最终未能顺利举行。
李梓嘉随后尝试透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包括寻求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的协助。
不过,阿末再德表示,他无法透露这场特别股东大会的主要议程。
这项禁令申请定于11月25日在吉隆坡高庭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