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因项目延期交付及公共设施未完工,位于新山毗邻柔佛长堤的高级公寓“富力公主湾”的发展商富力发展私人有限公司,遭新山高庭判决须向84名业主(包括新加坡籍买家)赔偿总计1056万令吉(约258万美元)。
据《亚洲新闻台》报导,这起涉及145名原告的诉讼最早于2019年提出,而法庭于2026年9月10日作出上述判决。富力发展商代表律师表示,发展商计划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法庭文件,争议焦点在于发展商擅自将原本的项目第一期项目拆分为1A与1B两个独立期数。其中,位于A1、A2及A7座的84单位买家虽于2017年10月25日便领取钥匙,但第一期的整体工程直至2018年11月才算完全竣工。
法庭裁定,由于发展商擅自拆分期数已构成违约,因此法庭将2018年11月认定为合法的实际交付日期,而非2017年10月。法庭据此算出延迟交房的赔偿金额,并下令发展商必须就房屋单位及公共设施的延误一并作出赔偿。
赔偿金按每个物业购买价格的每年10%计算,而共享设施的赔偿金按购买价格五分之一的每年10%计算。
买家因迟延交付获得每个单位约3万4000令吉至19万6000令吉的赔偿,并因共享设施完工延误获得额外的6900令吉至3万9000令吉赔偿。
富力还被判令退还在2018年11月8日之前收取的管理费、后备基金缴款和水费押金。
然而,法院驳回了另外39个单位的索赔申请,并判处败诉的买家需向富力支付每单位一万令吉的法律费用。据参与此案的律师表示,这些买家是在发展商修改建筑计划后才签署购屋合约的。
代表业主的律师维诺德(N.G. Vinod)表示,诉讼遭驳回的业主同样打算提出上诉。
成功获赔的新加坡籍业主洪伟宗(译音,45岁)透露,若39名业主的上诉失败,获赔的业主计划筹集部分赔偿金,协助支付该笔诉讼费用。
成功索赔的新加坡籍业主克莉丝汀(Crystal Ng,49岁)表示,2017年拿到钥匙时,周围满是建筑垃圾,连前往大楼的通道都被铁丝网阻挡。
洪伟宗也补充表示,当时包括泳池在内的公共设施完全无法使用,“感觉就像住在工地里”。
对此,富力发展商另一名代表律师马温拉惹在接受《亚洲新闻台》采访时表示,发展商对部分买家的投诉存有异议。
他举例指出,部分买家指责壁球场不符合“奥运标准尺寸”的说法相当荒谬,并强调虽然当时部分设施暂未开放,但仍有其他设施正常运作,不能因此拒付管理费。
此外,167名业主曾于2023年2月针对延误取得分层地契另行提告。法庭随后判决业主胜诉并获赔一万令吉诉讼费,但由于地契事后已成功发放,法庭并未颁发额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