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柏伶州议员刘镇东在修宪法案二读时,一度站起打岔。

(新山7日讯)柔佛州立法议会今日三读通过《2026年柔佛州宪法(第二部分)修正案》,赋予州政府权力委任最多5名官委州议员,州议会制衡方领袖兼民主行动党士都兰州议员曾笳恩指出,尽管引进专才在理论上具建设性,但上述委任机制必须建立在“透明与绩效”的基础上,并针对该法案提出质疑与程序瑕疵。

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哈菲兹今日在柔州第15届立法议会第5季第1次会议提呈该修正案,曾笳恩在辩论时质疑,非民选的官委议员若拥有同等投票权,是否会冲击民主原则,进而在重大预算案中左右民意结果。

他也担心委任过程会沦为奖励政治亲信(Political patronage)的工具,因此建议州政府设立跨党派特别委员会进行审查。

“大臣说要引进专才,那我们建议应优先考虑代表性不足的群体,如女性领袖、青年、原住民或渔民子弟。若只是委任有权有势者,对议会多元化并无实质帮助。”

曾笳恩也揭露一项重大程序瑕疵,指州政府提呈的法案标题在政府宪报(Warta)中出现名称前后不一,涉及1895年与1985年柔州宪法的混淆。

他直言,一个法律名称都不精确、不一致的法案,如何能被接受并通过?他借此要求政府撤回法案,进行更严谨的谘询与修正。

曾笳恩也认为,比起增设官委,进行公平的“选区重划”更具民主意义,且能增加多达10个具民意基础的席位,这远比委任制更具正当性。

此外,民主行动党柏伶州议员刘镇东在该修宪法案二读时打岔,质疑议长限制朝野各仅一名代表辩论的做法。他认为,这不足以反映议会对修改州宪法这项严肃课题的关注。

他主张,州政府应回应未来是否会建立机制,让受委人选先经过“州议会选拔委员会”审核,以体现“跨领域专业”的初衷,而非仅仅执行行政指令。

柔州议长拿督博安对此解释,辩论人数限制是基于议会常规及议程紧凑程度所作的裁决,且已给予制衡方充分时间表达核心立场。

翁哈菲兹在总结时则承诺,政府肯定会以柔佛利益为先,选拔真才实学的专才,让议会具备完整职能面对未来挑战。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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