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30日讯) 针对政府加强执法对付乱丢垃圾的民众,明吉摩州议员周忠信认为,政府可以处罚违规者,但不应该公开羞辱,建议在媒体报导中不要公开个人资料和当事人照片。
根据《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现在乱丢垃圾除了要罚款800令吉,还要被罚去“扫街”进行社区服务。
周忠信指出,这样的处罚已经足够了,不应该再安排媒体拍摄,让违规者的样子和名字都上报。
他分享了一个案例,有一位违规者表示非常后悔,甚至不敢让家人和朋友知道自己正在现场扫街。这名违规者当天原本是和朋友约在商场聚会,没想到一时疏忽,不但要赔钱,还要在公众场合执行清扫任务。
周忠信提出疑问,法律虽然规定了处罚,但有要求必须安排媒体拍摄并让样子和名字上报吗?如果没有,这样的做法是否“矫枉过正”?他考虑到有些人可能真的不知情,因此希望政府在执行处罚时,能考虑不公告个人信息和正面照。
无论如何,周忠信强调他支持房屋与地方政府部照顾环境卫生的初衷。他也认同部长倪可敏“清洁大马,你我有责”的呼吁,希望国人不要乱丢垃圾,共同打造干净的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