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9日讯)一对母女因发生交通意外,到野新警局报案时因服装不符合规定,而被婉拒入警局,针对此事,马六甲总警长拿督祖凯里慕克达表示,该对母女之后已更换适合的服装,并完成报案。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甲州警方接获一宗关于女子因为触犯服装指南,而被禁止进入警局的事件。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调查显示有关时间是于昨日下午约5时发生,事发时2名女子因为涉及一宗交通及意外,到警局准备报警。”
“驻守在入口处的警员基于2名女子都没有受伤,要求她们先更换合适的衣服,再到警局报案。”
他也说,2名女子在下午5时40分中,重新回到警局报案。
“2名女子当时已更换适合的衣著,并获准进入警局。”
祖凯里慕克达重申,任何想要到警方柜台办事的公众必须遵守现有的指南与服装要求。
“无论如何,若涉及紧急案件,需要警察的迅速反应,警察也会视情况,给予宽限与通融。”
他促请公众勿对此单一事件进行揣测,同时遵守现有的服装指南。
据了解,一名56岁的女子与20岁的女儿,昨日从吉隆坡出席活动后,返回柔佛途中发生交通意外。
惟俩人准备到野新警局报案时,因为裙子的长度短于膝盖,不被获准进入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