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艾迪透露,从11月15日起,外国车辆特别是新加坡注册轿车,若未拥有或未启用“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将被禁止离开马来西亚,且必须当场完成VEP注册及缴清所有罚款。
他指出,此次全面执法行动将涵盖个人及公司名下的私家车,包括那些尚未注册、准证已过期或仍属预注册状态的车辆。
“被执法人员开出罚单后,车主必须当场缴清罚款,并完成VEP注册,方可离境。这项措施旨在避免马新边境出入境时出现问题。”
艾迪昨晚在新山苏丹依斯干达大厦(BSI)出口进行VEP特别执法行动巡查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这么透露。
他说,车主可在陆交局柜台、流动陆交局柜台、金海湾(Danga Bay)VEP注册中心或透过myEG网站缴纳罚款。
艾迪指出,过去执法仅针对外国车主发出罚单通知与提醒,但如今已到了必须“全面落实”的阶段。
“之前我们的行动主要集中在柔佛一带,如今将扩展至全国。任何在马来西亚境内被截查、未持有VEP的新加坡车辆,皆会受到对应执法处理。”
他补充,自7月1日VEP系统正式执行以来,当局已为30万3183辆个人车辆与3万1643辆公司车辆安装RFID标签。
他透露,同一时期,当局共检查5万5486辆车,并对4028名未持有VEP的车主开出罚单,总罚款金额高达12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