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 针对笨珍市议会在面子书页展示一面设计错误、具有16角星的国旗,民主行动党士古来皇后花园支部宣传秘书巫程豪医生要求柔佛州公共服务委员会,继续对笨珍市议会进行内部纪律调查。
他说,市议会本身无法以身作则,更犯上执法上的错误,他今早再度把有关投诉交由柔佛州公共服务委员会,对有关事件对笨珍市议会进行内部纪律调查。
巫程豪今日发表文告,作出上述表示。
巫程豪强调,根据1949年《国徽(展示管制)法》(第193号法案),故意将国旗倒挂是刑事犯罪。但根据该法令第(6)和(7)条文,有关事件调查权力是由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负责。
“根据该法令第8(2)条文,涉及的案件必须由总检察官裁定,是否需要提呈法庭控诉,而由法官决定罪名是否成立和给与适当的处罚。因此,包括《地方政府法》在内的任何法令,均未赋予笨珍市议会惩罚此行为的权力。”
他说,根据地方政府局总监于2020年9月,对全国所有地方政府发出的指示:根据《地方政府法令》第171号法案第102(s)条,豁免专业人士包括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工程师和规划师等,有关专业人士的工作场合执照是由各相关专业部门发出执照。
“笨珍市议会主席很明显的违抗 2020年地方政府局总监的所发出的指示,该指示基于第171号法案配合《1998年私人医疗机构和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所发出的。”
他续说,第586号法令规定,核准或吊销私人诊所执照的权限属于卫生部私人医药守则管制单位(CKAPS)。笨珍市议会因为一家私人牙科诊所的员工错误地悬挂了国旗,勒令停止营业的做法,违反地方政府局总监的指示,也超越第171号法令授予的权限范围。
针对巫统柔佛州宣传主任兼笨珍市议会国阵党鞭莫哈末依斯拉声称,有关停止30天营业的禁令,符合第171号法案第72、72、101和102条的条文的说法。
巫程豪表示,有关条文只是赋予地方政府会危害公共卫生、健康、美化以及安全采取执法行动,对方的言论显示政治干预笨珍市议会的操作,他认为柔佛州公共服务委员会的纪律调查,必须考虑到不良政治干预市议会的操作。
他指出,柔佛房屋及地方政府行政议员的声明,仅提及涉及的笨珍市议会法规,没有提及更高一层的《地方政府法令》中的任何条款,以确认笨珍市议会的行动符合《地方政府法令》的条文。
“所有地方政府法规都必须根据《地方政府法令》制定,且地方政府法规不得侵犯其他权力更高的任何国会法令的权限,并应遵循法治原则和联邦宪法。因此,如果地方政府法规凌驾于《地方政府法令》和其他法令(包括第193号和第586号法令)的管辖权限制之上,则该法规被视为违法无效。”
他说,笨珍市议会无权禁止牙科诊所和北干那那小型超市营业,有关超市东主是否有罪也取决于警方的调查、检察官的行动以及法庭的判决。
“此事应根据法治和联邦宪法来解决。如有必要,州政府应将此案提交给总检察署作进一步澄清,司法审查并非唯一的解决方案,因为它将耗费政府和相关方面的精力和财力。”
巫程豪促请,柔佛州公共服务委员会应根据1993年《公职人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4条款项,继续对笨珍市议会进行内部纪律调查。
他也批评,一些政客和不负责任分子试图从种族角度扭曲问题,刻意鼓吹种族情绪而不对民生问题对症下药,将造成国家分裂而无法进步。
他呼吁,各界遵守法治精神、维护联邦宪法的至高无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