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9日讯)一家食油包装公司在接受柔佛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调查时提供虚假资讯,被峇株巴辖地法庭罚款15万令吉,该公司一名女董事也被判罚款9万令吉。
柔佛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丽丽斯莎斯琳达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承审地庭法官奥斯曼也裁决所有食油销售所得6万2000令吉充公,归入国库。
她说,当局官员是在2023年11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前往峇株巴辖中江地区的一间食油包装公司进行稽查时,有关公司提供
虚假资料,上述行为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8(4)(b)条文。
她指出,有关公司和董事莫哈末纳兹(46岁)被提控上庭,该名董事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
“公司被判罚款15万令吉,董事则被判9万令吉,若无法偿还则以监禁9个月取代。”
她说,此案主控官为菲道斯,被告代表律师为陈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