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一名52岁台湾男子涉嫌吸毒后开车撞伤一名交警,今日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时否认有罪,法庭下令不准保释,继续还押双溪毛糯监狱。
这起交通事故于10月31日晚上约8时50分,在吉隆坡敦善班丹路发生,伤者为吉隆坡交警调查与执法组重型摩哆护卫队警员。
吉隆坡交警调查与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占祖里今日发布文告指出,52岁的台湾男子魏福春(译音)今日在吉隆坡第13推事庭面控。
被告面对一项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a)条文的控状,罪名是受毒品影响下驾驶交通工具,并导致他人受伤。
此案由副检察司努巴特丽西亚主控,并由推事阿丽雅安华审理。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庭没有批准被告保释,并谕令将他继续扣留在双溪毛糯监狱,等待后续司法程序。
法庭择定2027年1月6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