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马28日讯)一名男子今日在巴西马推事庭承认3项指控,其中包括于10月24日在兰斗班让撞向一辆普通行动部队(PGA)的车辆的罪行。
据《每日新闻》报道,现年35岁的阿都拉哈金在推事法官旺阿都拉面前对所有罪名供认不讳。
根据第一项控状,他被指事发当天下午1时50分,在巴西马老街场路小巷,驾驶车辆撞击普通行动部队成员莫哈末阿都法塔伍长,故意妨碍其执行公务。
嫌犯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并罚。
法官判处嫌犯6个月的监禁,刑期从他被捕的10月24日开始算起。
根据第二项控状,他被指在同一地点和时间,涉嫌鲁莽及危险地驾驶丰田Corolla Altis轿车,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
被告被控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一旦罪成,初犯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和5千至1万5千令吉的罚款。
法庭就第二项指控判处他6个月监禁,并处罚金5千令吉;如不缴纳罚款,则可能加判8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第三项控状是,嫌犯于10月24日下午2时左右,在同一地点持有5个白色瓶子,瓶内装有约600毫升深色液体,被怀疑当中含有可待因。
他被控违反1952年《危险药物法》第12(2)条文,可根据该法令第 12(3) 条文作出惩罚,一旦罪成,可被处以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法庭定案件于2027年2月28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出炉,并允许被告以3千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等待对第三项指控的裁决。
本案主控官为由马兹琳达副检察官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第一项指控和第二项指控的刑期同时执行,并从他被捕的10月24日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