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2日讯)14名涉及网络爱情诈骗的男女,包括11名中国籍人士,分别在两宗案件中承认刑事串谋罪,各人当庭认罪,各人被判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入狱6个月。
上述被告于两场分开的推事庭审讯中,在推事鲁祖艾妮端拉面前,听取通译员宣读控状后,承认有关罪名。
据《每日新闻》(Berita Harian)报道,首宗案件涉及7名中国籍男子,李家翔(37岁)、王志东(32岁)、戴云鑫(35岁)、庞友光(46岁)、孙方磊(32岁)、胡宇(34岁)及黄超(28岁)(人名皆为译音)。
他们被控于10月7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关丹哈芝阿末路旁的加灵54巷(Lorong Galing 54)一处场所,被指控合谋实施“爱情骗局”等相关网路诈骗。
第二宗案件则涉及3名本地男子及4名中国籍人士。3名本地男子为张家全(31岁)、王建熙(34岁)及卢振祥(32岁);4名中国籍人士则为那建国(33岁)、倪鹏(29岁)、刘家晨(29岁)及刘佳音(19岁)(人名皆为译音)。
根据控状,7人被控于10月12日晚上9时左右,在关丹甘榜布亚路(Jalan Kubang Buaya)一处场所,涉嫌串谋进行网络诈骗,并透过编辑色情照片,诱骗受害者付款。
14名被告皆在《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下被控。该条文规定,罪成者可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首宗案件由副检察司莫哈末纳兹米扎基阿米尔苏海米主控;首宗案件的7名被告由律师莫哈末赛夫丁阿卜拉曼代表,第二宗案件的所有被告则由律师阿末沙姆苏阿克玛尤索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