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39岁男子不满77岁姑婆过去多次指责他偷窃,竟持螺丝起子闯入对方住家,绑住她的双手,抢走她所佩戴的一对金耳环,最终被判坐牢4年及鞭笞1下。
被告莫哈末菲特里今日在怡保地庭承认抢劫罪名后,遭法官艾农莎林判处上述刑罚。
法官谕令,监禁刑期从被告被捕当日起算。
根据控状,无业的被告于10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新邦波赖甘榜肯巴央的一间住家,持螺丝起子抢走77岁赖兰杨的一对金耳环。因此,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并与第397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罚款及鞭笞。
主控官莫哈末海鲁副检察司向法庭陈词时,促请法官判处具阻吓作用的刑罚,强调受害者竟是被告自己的姑婆。
他指出,这起案件疑有预谋成分,因为被告涉嫌趁年迈的受害者独自在家时下手,事后更将其中一只金耳环拿到当铺典当,从犯罪行为中获利。
他也促请法庭量刑时,将受害者年事已高的因素纳入考量。
被告求情时则要求法庭从轻发落,声称自己原本无意让事情演变成这样。
“我还没结婚,也没有这样的打算。”
法官艾农追问其话中含意后,被告承认,自己一直对姑婆心怀不满,因为对方过去曾指控他从家中偷东西。
“我感到不满。她以前曾指控我偷她家的东西。”
根据案情,被告犯案时持螺丝起子,并在绑住受害者的双手后,抢走她当时佩戴,价值3000令吉的一对金耳环,随即逃离现场。
案发时,受害者独自在家。被告离开后,她设法自行松绑,但双手手腕均受伤,并留下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