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女子不满被辅警要求移动轿车,竟当场情绪失控,不仅对辅警竖中指,还出脚踢向对方下体,过后趁乱逃离现场。
这起事件于昨日早上约8时38分,在吉隆坡敦依斯迈花园的Glo Damansara商场发生。
十五碑警区主任胡昌福助理总监向《大都会日报》指出,30岁的男辅警事发时正在执行定点值勤任务,发现一辆现代轿车逆向停放,并无故向其他车辆鸣笛,因此上前提醒女司机移车。
他说,女子不但没有配合,反而一边刷牙,一边向辅警竖起中指。
“嫌犯随后下车,试图攻击受害者,并踢向对方的下体。”
他指出,男辅警与女子发生肢体冲突时,曾向其他人员求助并试图制伏对方,惟女子最终仍成功逃离现场。
警方目前正积极追查女嫌犯的下落。
此案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