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服刑中的有组织犯罪集团Geng Upik乌碧党首脑再被控9条洗黑钱罪状,涉及款额逾82万令吉。
被告否认所有控状,法庭基于被告目前正在服刑,因此未触及保释候审课题,并择期8月11日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42岁的被告于2016年间,分别在亚庇、斗湖,以及拿笃,通过名下2个银行户口,前后9次接收涉嫌来自犯罪活动所得款项,共82万1950令吉。
控状指他们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暴力融资活动法令,第4(1)(b)条文,罪成面对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最少500万。
被告2025年6月5日承认触犯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有组织犯罪),被此间高庭判坐牢5年,刻在服刑。
本案共有15名被告,他们是在2024年1月22日被带上亚庇地方法庭宣读控状。
控状指他们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有组织犯罪),并可在同法令下受刑,面对监禁不超过20年。
控方也根据刑事法典第130W条文提出交替控状,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
此前,已有10名被告在交替控状下认罪,即为有组织犯罪集团办事,每人判入狱3年。
布城警方2023年12月26日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在沙巴捣毁一个自2015年开始活跃的毒品贩卖集团,即乌碧党,逮捕了10名嫌犯,包括1名相信是集团首脑的40岁拿督级男子。
警方指出,此贩毒集团自2015年从邻国进货,再偷运进入沙巴,以供应州内市场,同时也顺便将毒品转口去印尼和菲律宾。
警方过后也冻结了嫌犯的资产,包括22个银行户口、涉及款额42万令吉,18辆总值约660万的豪车,3万5000现金,以及价值约10万令吉的金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