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6日讯) 一名前保险代理因挪用客户15万令吉款项,今日在芙蓉地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两年及鞭笞3鞭。
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导,现年39岁被告阿末祖阿里夫在控状宣读后认罪,芙蓉地庭法官沙鲁里扎随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2年1月5日,早上10时,在汝来一家银行,欺诈性挪用一名41岁男子交付的15万令吉保险公司投资计划款项,并明知该笔款项并非属于自己。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物)。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鞭笞及罚款。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向法庭求情时,希望获得最低刑罚。
他表示,目前因患有严重疾病,正在马六甲一家医院接受治疗。
他也向法庭说明,自己目前经商,已离异,并育有一名9岁孩子,目前由前妻照顾。
主控官努娜迪雅哈妮则要求法庭判处最高刑罚,指出受害者因误信不存在的投资计划,最终蒙受15万令吉损失。
她表示,法庭应优先考虑公众利益,而非被告个人处境。
她说,法庭应对被告施以严厉刑罚,以作为民众借鉴,防止社会再发生类似罪案,同时也让被告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