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涉嫌持巴冷刀砍伤65岁胞兄的62岁电工,今日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惟被告否认有关控罪,获准以7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62岁被告陈金源(译名,Chan Kin Yean)在推事东姑英丹娜迪雅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6年6月21日下午约3时30分,在垄尾路第14区(Mukim 14)第71地段(Lot 71)一座果园内的棚屋,持一把长48公分的巴冷刀,蓄意致伤65岁胞兄陈金祥(Chan Kim Seong)。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危险武器伤人),并与《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由于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同读,若罪名成立,被告所面对的最高监禁刑期可加重至原有最高刑期的两倍。
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将保释金订为1万令吉,并要求附加条件,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及本案证人,同时建议择定案件过堂日期。
辩护律师则表示,其当事人目前未婚,职业为电工,并恳请法庭批准较低的保释金额。
推事最终批准被告以7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在案件审结前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
法庭将案件择定于8月17日过堂。
此案于本月21日发生。根据早前报导,受害者遭被告挥刀砍伤3次后,被告逃离现场。
警方其后在槟州警方刑事调查组(JSJ)警犬组(K-9)协助下,于案发当天下午约6时30分,在案发现场附近一间住家后方,成功将藏匿的嫌犯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