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日讯)曾潜逃海外并被警方列为活跃于吉打州双溪大年地区犯罪集团“拉姆斯帮”(Geng Rames)主脑的37岁男子,今日被押上亚罗士打地庭,面对一项涉及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身分的控罪。
被告G.拉姆斯(G. Ramesh)今早在地庭法官莎米拉阿都沙末面前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但由于案件属于高庭审理权限,因此法庭并未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4日期间,在瓜拉姆拉县Sungai Division一带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拉姆斯帮”活动,并成为该犯罪集团成员。
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有组织犯罪集团)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20年监禁。
法庭随后批准将被告收押于亚罗士打监狱,等待案件移交双溪大年高庭进一步审理。
根据警方早前公布的资料,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上月曾发文告证实,警方在代号“第三行动”(Op Tiga)的跨国执法行动中成功逮捕该名嫌犯。
警方指出,被告是在一趟由泰国曼谷飞往印度海得拉巴的航班上落网,行动是在印度及泰国执法单位配合下展开,嫌犯被捕后随即被引渡回马来西亚接受调查。
古玛当时指出,落网嫌犯正是活跃于吉打州双溪大年Sungai Division地区犯罪组织“拉姆斯帮”的首脑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