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 2岁11个月大男童疑因踩著客厅沙发爬上窗户,不慎从组屋高处坠落至底层停车场,情况危殆,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 31(1)(a) 条文(父母或监护人疏忽照顾导致儿童暴露于危险中)对此案展开调查。
新山北警区主任拉丁证实,这起意外是本月12日,上午约10时30分,在乌达乌达玛镇(Bandar Uda Utama)的一处组屋区发生。
他透露,男童被发现倒卧在组屋底层的车位旁,随后由救护车紧急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他表示,初步调查显示,男童在案发前,相信是利用放置在客厅窗户旁的沙发作为脚垫,向上攀爬。事发时,该处窗户正处于微微打开且未上锁的状态。
拉丁今日发布文告,作出上述透露。
他说,男童的脸部、头部及颈部均受到严重创伤,体内亦被诊断出有内出血迹象。目前,男童仍在医院接受密切观察,院方报告其情况危殆。
他透露,警方目前已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 31(1)(a) 条文(父母或监护人疏忽照顾导致儿童暴露于危险中)对此案展开调查。
他呼吁公众,尤其是家中有年幼儿童的父母,必须时刻注意家居安全,确保窗户及其他高风险区域处于安全锁定状态,并避免将沙发或桌椅放置在窗边,以免重演不必要的憾事。
民众若掌握任何与此案相关的线索,可直接拨打新山北区警区总部热线(07-5563122)以协助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