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1日讯)男子偷取庙宇的香油钱今在法庭被提控,认罪后被判坐牢3个月,刑期从逮捕日(3月9日)计起
被告郑氏(49岁),他被控于今年3月9日凌晨5时52分在庙街处的大伯公庙偷取香油钱。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80条文(偷窃),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高达10年,另可加以罚款;重犯这另可加以罚款或鞭笞。
案情指,原告当天早上6时接获清洁工的通知指,置放在柜台处的香油钱箱不见。经一番的寻找后,最终在庙宇后方角落寻获该香油钱箱,惟箱体已受损,内部现金已被盗走。
调查显示,警方翻阅闭路电视画面后发现,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子将香油钱箱搬走并取出现金。该男子随后在同日下午约12时,在诗巫中央市场被警方逮捕。
警方也在行动中起获一件上衣,确认为案发时被告所穿衣物。调查指出,被告在案发前曾多次在庙宇周边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