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一名外籍租客因拖欠3个月房租而遭房东驱离,未料租客欠下大耳窿债务,还将房东列为债务紧急联系人,令房东遭受无故遭殃。
29岁事主林女士今日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讲述这场遭遇。
她表示,她是于去年3月以每月600令吉租金,将位于安邦的一间组屋房间租给这名印尼女子,该女子起初按时支付租金。
“这名租客表示自己是餐厅服务员,但称没钱支付合约费,因此在查看租客护照等证件后,处于同情心而没跟她签下租赁合约,仅收了3个月的押金。”
她说,由于租客3个月前开始拖欠租金,她便于今年4月21日驱离租客,但在3天后,她接到大耳窿的骚扰来电,得知女租客欠贷。
“租客为了证明她居住于此,便让大耳窿进入租房拍下室内情况;大耳窿随后将相关视频发给我,并表示租客将我的电话号码列为债务紧急联系人。”
她表示,大耳窿还向她发送纵火视频恐吓,并称“只认联系人和房子”追债,因此他们为了息事宁人而向大耳窿共付3450令吉。
“我不知道这名租客欠了多少钱,目前也无法与租客取得联系。由于大耳窿事后还对我们进行骚扰,并索要钱财,我们也已向警方报案。”
对此,张天赐表示,投诉部去年至今共接获20宗类似案例的投诉,因此呼吁业主们根据正规程序出租产业,像是签署租赁合约。
“业主也需要不时检查租房情况,因为其中5宗投诉涉及租房被用做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该部法律顾问何素莹律师也提醒业主,出租产业时,将水电费账单转移至租客的名下。
“此举可避免业主因租客拖欠水电费,而遭相关单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