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4日讯) 一名18岁少年因涉嫌殴打66岁养母及破坏家中财物,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时,向养母忏悔并求取原谅。
该名已辍学的被告今日共面对两项控状,在聆听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4月23日,凌晨约1时,在峇株巴辖斯里再也花园一间民宅内挥拳袭击养母,并将对方推倒,导致其肩部受伤。
第二项控状中,被告被控于同一时间及地点蓄意破坏屋内财物,包括门、沙发、墙面镜子、餐椅及花盆等,令养母蒙受约5400令吉损失。
被告的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可与第326A及第427条文同读。
根据案情,被告事发时曾向养母索取金钱,惟遭对方劝告不要再欠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随后被告动手施暴。期间,被告亦摔砸及踢毁屋内物品,包括将手机充电器掷向墙面镜子,导致镜子破裂。
被告养母受伤后,被送往峇株巴辖苏丹娜诺拉依斯迈医院接受治疗,医疗报告显示其肩部及背部受伤。
上述案件由阿兹丁苏莱曼警长负责检控,被告未聘请律师代表;法庭择定案件展延至7月1日过堂,以获取社会福利局的品行报告。
承审推事阿伦诺瓦允准,被告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若无法缴付保释金,被告将被送往麻坡拘留所暂时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