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一名店员在轻快铁冼都站女厕偷窥女子,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面控后认罪,被判罚3500令吉。
23岁的被告阿都沙末今日面控在听取控状后表示认罪后,推事艾娜阿扎拉判罚3500令吉。若被告未能缴交罚款,则以四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4月16日早上约8时,在轻快铁冼都站女厕内,羞辱一名44岁女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蓄意悔辱他人贞洁),在该攸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负责检控的副检查司莎菲卡表示,考量到公众尊严和安全,因此要求推事对被告的行为判处相称的刑罚
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刘律师(音译)代表,他向推事请求轻判,因为被告需要赡养身患重病的父母。
“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忏悔,他一开始认罪也为庭审节省时间。他也向法庭和受害者家属道歉,并承诺不再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