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0日讯)日前在日落斗哇发生持刀伤人案的47岁男嫌犯今日被带上法庭,尽管面对两项持械重伤他人的控状,被告皆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4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阿力夫今日先后被带往地方法庭与推事庭面控,被告在庭上听取控状后表现冷静。
该控状指他于4月12日晚上约8时50分,在日落斗哇一间修车厂内,持巴冷刀故意致伤一名30岁男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伤人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或鞭笞。
副检察司林展毅(译音)在庭上建议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并附加不得骚扰受害者与证人的条件。被告则以经济困难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法庭最终允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相关条件。
随后,被告在推事庭面对第二项控状时,同样否认有罪。该控状指他在同一时间与地点,以巴冷刀致伤另一名39岁男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罪)。
推事庭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同样附加不得骚扰证人及受害者的条件。
两项案件皆订于5月20日再度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及委任律师程序。
根据早前警方调查,事件于4月12日晚上约8时50分发生,地点位于日落斗哇一带。据了解,嫌犯在住家及修车厂前情绪失控,持巴冷刀袭击两名男子。
事件中,一名30岁修车技工手部严重受伤,据指左手几乎被砍断;另一名38岁男子在上前制止时亦受轻伤,目前仍在诗布朗再也医院接受治疗。
槟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此前指出,警方于案发后接获投报并展开调查,随后翌日下午在北海一带小贩档前落网。
现场闭路电视亦拍下事发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