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交警执勤遭撞后逃一案,涉案警长今日在法庭上声称,在案件发生时他中了黑魔法,对于事发经过毫无记忆。

现年40岁的莫哈末卡玛今日在地庭被控,于4月10日晚上10时47分,在苏丹耶哈雅彼得拉路开车冲撞27岁交警罗斯兰沙烈,企图将其杀害。

有关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若导致严重伤害,刑罚可加重至最高20年监禁。

由于被告向法庭表示,因精神状况无法记起事发经过,法庭未记录其认罪与否。

接受为期30天精神评估

此外,辩护律师南达指出,被告于3年前就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因此地庭法官玛祖丽亚娜谕令,将被告送往医院接受为期30天的精神评估。

南达还提到,其当事人病情原本受到控制,但相信因停止接受治疗及服药,才导致事件发生。

法官将案件定于5月14日过堂。

此外,被告亦在推事庭面对7项鲁莽及危险驾驶控状,同样未纪录认罪。

推事西雅兹瓦妮亦谕令,被告需接受精神评估,并将案件定于6月9日过堂。

黄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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