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3日讯)一名泰国籍寡妇滥用签证在我国从事卖淫活动,今日面控后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
43岁被告帕克拉达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并在通译官宣读控状后,于推事官阿鲁诺瓦尔达斯面前承认有罪。
被告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要以监禁7个月作为替代刑罚,而被告在庭审结束后已缴清罚款。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涉嫌在4月8日晚上11时,在亚依淡新镇路的一间按摩院招揽顾客进行非法性交易,抵触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及地点,在没有合法工作准证的情况下于按摩院工作,抵触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条文。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莎丽法负责检控,被告由律师陈松岩代表辩护。
根据案情,峇株巴辖警区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根据情报展开突击行动,并在检查一间以帘幕隔开的房间时,发现被告与一名相信为嫖客的男子共处一室。
调查显示,该男子为相关服务支付200令吉。警方也在现场起获现金、按摩精油、湿纸巾及毛巾等物品。
与此同时,调查也发现,被告持有的社交签证有效日期至5月24日,且没有有效工作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