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 两名新加坡籍男子因在公共场所乱丢烟蒂,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各罚款1000令吉,并须履行6小时社区服务。
两名同为38岁的被告林胡申以及陈文豪(名字皆为译音),今日在庭上待通译员以华语宣读完控状后,在法官拿督仄万再迪面前认罪。
两名被告分别从事建筑师以及项目经理工作,法庭同时谕令他们须履行共6小时的社区服务,即每日2小时,并须在6个月内完成。
与此同时,两人也分别被罚款10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一个月作为替代刑罚。
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今年1月3日,上午11时至11时11分左右,在KSL综合商场门口前乱丢烟蒂,上述行为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法令第77A(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77B(1)条文下施加社区服务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以及附加不超过12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上述案件由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机构检控官鲁比亚负责检控,两名被告均未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