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日讯) 曾担任湿纸巾供应公司会计主管的48岁华裔妇女,涉嫌在5年内挪用高达360万令吉的公司资金,今日被带往麻坡地庭提控,面对其中33项失信指控,被告皆否认有罪,至今已累计面对63项罪名。
被告吴慧兰(译音,48岁)已婚并育有一子。她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面控时,针对所有控状以华语表示不认罪。
33项控状皆指控被告,于2020年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间,在麻坡武吉峇吉里巴力乌鲁(Parit Hulu)的一家湿纸巾供应公司任职会计主管时,欺骗公司一名34岁女经理,误导后者批准总额达60万236令吉64仙的款项。
调查显示,这批原定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被被告通过网上转账方式,分别转入其名下的个人银行户头,以及其丈夫名下的公司银行户头。
被告的上述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过一年,最高不超过10年处监禁,鞭笞及罚款。
案情指出,该公司管理层早前发现产品现金流出现异常,进而展开内部审查。同时,由于被告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会计账目报表,引起管理层怀疑,随后向警方报案揭发此事。
控方原先建议每项控状的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法官莫哈末凯里听取被告求情后,批准被告以每项控状一万令吉保外候审。
法官谕令,此案展延至5月21日再次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及让被告聘请律师。
据悉,被告自上周以来已两度被控,目前累计控状达63项,保释金总额高达21万令吉。由于被告未能缴付保释金,目前已被送往居銮新邦令金监狱服临时拘留。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涉嫌在2020年至2021年间挪用公司资金总计360万令吉,总共面对多达233项指控。由于控状数量惊人,法庭将分作5次过堂审理。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米拉副检察司;观察律师林欣怡代表涉案公司出庭。被告今日并未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