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 一名笨珍市议会行政人员涉嫌诱骗一名七旬老翁“缴付”费用,假称可协助加速办理一栋两层楼房的建筑申请,今日被控欺诈罪名,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莫哈末纳兹里(38岁)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5项欺诈罪,并在通译员宣读完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身为公务员的被告被控诱骗一名72岁老翁,使对方交出总额达6万2760令吉的3张支票以及现金,并让老翁误信被告能够协助自己处理在崩山村(Rimba Terjun)申请兴建一栋两层楼建筑物的事宜。
上述事件是在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5月30日期间,在笨珍柔佛路的一间店铺内发生。
被告的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莫哈末法依祖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候审的条件。
被告的代表律师玛兹里要求降低保释金,因被告仍需要负担妻子以及4名子女,包括一名患有自闭症孩子的生活。
法庭官阿曼卡玛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作为保外候审的条件,并择定案件展延至5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