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18日讯)因危险骑摩哆导致一名技职学院生被其携带的长柄镰刀割喉身亡的印尼籍男子,今日在安顺推事庭被提控两项罪名。由于被告有听力障碍,法庭未正式记录其认罪答辩。
现年39岁的被告苏迪约诺是一名印尼籍油棕园工人。通译员当庭以马来语向他宣读两项控状后,他点头表示明白。惟推事奈达杜阿蒂拉确认被告有听力障碍,指示无需记录其认罪答辩。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控于3月9日早上约8时10分,在下霹雳县安顺甘榜塞拉巴克,危险骑乘摩哆,危及公众安全,导致18岁的摩哆骑士阿德韩法依沙身亡。
被告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5年、最高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至少2万令吉、最高不超过5万令吉。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时间地点危险驾驶,导致17岁的莫哈末穆阿马尔依斯迈受伤。
被告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危险驾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以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最高不超过1万5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官努尔达尔维斯,被告则由义务律师弗朗西斯辛那潘代表。
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被告在被要求表态时仅点头回应。努尔达尔维斯随即告知法庭被告听力不佳,要求择日重新过堂,以便安排手语及印尼语通译员。她也建议让被告以8000令吉及两名大马籍担保人保释,同时要求吊销其驾照至案件审结。
义务律师弗朗西斯则请求降低保释金,理由包括被告仅为油棕园工人,需负担身在印尼的家人及一名孩子,且本身有听力障碍。
法庭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两名大马籍担保人保释外出,其中一名担保人必须是被告的雇主。推事奈达杜阿蒂拉也定于4月28日重新过堂,以提呈文件及解剖报告,并安排手语及印尼语通译员。
此前媒体报道,18岁的安顺农业技职学院学生阿德韩法依沙于3月9日,在安顺甘榜塞拉巴克与朋友共骑摩哆时,与另一辆载著长柄镰刀的摩哆擦身而过,不幸遭镰刀割喉身亡。其17岁的朋友则在事件中手部受伤。案件最初援引《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疏忽致死)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