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7日讯)涉及在医院非紧急“绿区”趁机偷取他人金饰,巫裔妇女今早在芙蓉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
倘若无法缴付,被告需以6个月监禁替代。
38岁被告西蒂阿希雅被控于2026年3月13日,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之间,在芙蓉端姑惹化医院绿区(非紧急区域)内,偷窃一名女子的财物,包括金项链、吊坠、金手链、金脚链及一对金耳环,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受害者当天将金饰放置在一个黄色塑料袋内,并存放在绿区范围,随后发现财物遗失而报警。
警方于3月15日在芙蓉警区总部逮捕被告,并起回部分金饰,包括项链、吊坠、手链、脚链及耳环。
调查显示,被告是在受害者接受治疗期间趁机行窃。
被告西蒂阿希雅在求情时表示,她俯首认罪举动节省法庭时间,同时强调自己为初犯,没有犯罪前科。
她声称,因欠下大耳窿债务而陷入经济困境,一时误入歧途,并承诺不会再犯。
她也透露,自己已失去工作,目前没有收入来源,并需抚养3名年幼子女(分别为6岁、8岁及11岁),其中一名8岁孩子患有唐氏综合症,生活及医疗开销沉重,因此请求法庭从轻发落,希望仅判处罚款。
主控官莎法副检察司认为,有关行为已侵犯他人财产权益,应施以适当刑罚作为警惕。
无论如何,芙蓉推事庭推事努鲁莎琪娜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3000令吉,若未能缴付,则须以6个月监禁代替。